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市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任务全部完成止;
2.4建设规模:项目区涉及蔡家沟镇石家崴子村、大林子镇主力村,得胜镇双合村,三井子镇八百村、龙福村、七井子村、西围子村、三骏乡东孤家子村、二屯村、新立村、杨柳村、新站乡新立村,永平乡老窝堡村、四榆村、先锋村、长春岭镇杜家村、前坨子村、杨家店村等8个乡镇的18个村,项目建设内容由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三大单项工程组成;质量检测的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服务内容:工程质量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政工程见证取样)资质,并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部门的认证;近三年(2014-2016)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能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试验检测任务。
3.2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2016)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试验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并具有满足项目工程检测的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站组织的上岗培训证;
3.3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
3.6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2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需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360号
邮编:1312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438-586504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943199685
2017 年 12 月 0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