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污水治理达标项目)已由西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西行审(投资)发【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西吉县。
2.2建设规模: 新建将台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硝河乡污水处理站工程、新营乡污水处理站工程、葫芦河流域人工湿地工程及相关配套污水管道等工程。
2.3招标内容:勘察、测量报告。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西吉县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污水治理达标项目)勘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近三年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 04 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8日18时00分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固原市)(http://www.nxggzyjy.org/)及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同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通过后,请于2017年12月 04 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8日18时00分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2017年12月15日 09 时00分(招标代理自2017年12月15日 08 时30分起开始接受《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恕不接受。
6.2资格预审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伏俊杰 联系电话:13995043586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尹家渠北街140号韦司德公寓四楼
联系人:师 磊 联系电话:18195458555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