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车、洗扫车、配套箱体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4201700026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
| 代理机构 |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378326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 采购人地址 |
嘉陵区南荣路三段73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7760003698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60003698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2-05 10:0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27 15:30 |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车、洗扫车、配套箱体采购 |
| 原公告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车、洗扫车、配套箱体采购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公告上传的招标文件P36第五章第一款第7条“7、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纳税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承诺书。”现更正为“7、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纳税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承诺书。” |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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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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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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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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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