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崇寿镇15吨日粪便污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慈溪市崇寿镇;
2.2标段: 一个标段 ;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人工湿地改造等,工程造价约48万元 ;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招标范围:人工湿地改造、厌氧沼气池调整、沼液调节池调整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System/index.jsp)(镇级平台)中用CA登陆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7年 12月7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新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慈溪市公共资交易网上审核通过数据更新后才能进行投标申请(系统数据每2小时更新一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System/index.jsp)(镇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8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12月14日 16 时30分前。不收现金。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崇17-46。【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崇寿支行
帐 号:201000150944866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8000元 ,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7 年12 月 14日24 时前。
7.(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