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2017]21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丽水市莲都区垃圾分类智能化收集市场化外包服务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的;
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2-06至2017-12-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6 09:00:00
七.投标地址: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八.开标时间:2017-12-26 09:00:00
九. 开标地址: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交付方式:转账、电汇、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07 8361 94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531111)。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传真:0578-2531111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2、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71200
传真:0578-22712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环卫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传真:0578-213123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