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获准从事GA1级压力管道安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无。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条长度20公里及以上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径DN400及以上)安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