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松阳县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建设项目 松阳县2015-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配套管材及配件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松阳县2015-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全县约250个行政村,本次招标选择3家(如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时,取前2名)供应商为2015-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材及配件的协议供货定点单位,中标人供货时间以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新开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县约有160个村。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管材及配件(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本次采购数量、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单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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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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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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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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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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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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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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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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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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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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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 双壁波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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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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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刚度S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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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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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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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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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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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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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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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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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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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7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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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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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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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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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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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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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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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U 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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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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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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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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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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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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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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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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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3.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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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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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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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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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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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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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2.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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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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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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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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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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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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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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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壹仟伍佰伍拾捌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柒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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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155897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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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量为估算数,作为投标人共同报价的基础,实际供货数量由施工单位按工程施工图的材料用量确定。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次采购清单中各项货物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收母公司的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采用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5年4月21日起在松阳县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0578-8078015。
七、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 9 时30分。开标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市政广场东首)
八、投标时须提交下列样品:
1、提交DN225和DN300环刚度SN8的HDPE双壁波纹管(含胶圈) 20cm各1套。
2、提交De160壁厚≥4.0mm和De110壁厚≥3.2mm的PVC-U排水管20cm各1条。
3、样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样品者投标无效。工程实施阶段协议供货定点单位供应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不低于提供的样品,同时技术指标还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特别说明:
1、中标人必须在供货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松阳县城设立销售点,采取协议方式供货,销售点有一定的材料备用量,以满足施工需要,防止供应脱节。
2、需提供厂家最新的出厂价目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供货方式:2015-2016年度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到协议定点单位采购,材料费由施工方支付,定点供货单位需提供正式发票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款结算的附件。
4、招标人可不定期的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盲样送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检验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检验费由业主承担;若质量检测不合格,中标人除支付检测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次,并承担工程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工程返工全部费用)。
5、因中标人材料原因造成的工程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将承担全部损失(包括施工方拆除、重建的全部费用)。
6、现场安装时,供应商根据施工方要求,必须提供无偿免费的技术服务指导。
7、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控制价的6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招标人:松阳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宋金香占慧克
电话:0578-8065160 电 话:0578-8069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