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签条件
婺城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017-2019年度建设项目市政和园林绿化项目25家入围单位,现由塔石乡人民政府就婺城区塔石乡小城镇整治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以抽签方式从施工入围单位中选择1家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本工程施工任务。
2.项目概况与抽签有关事项
2.1抽签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
2.2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087067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额8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3建设规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具体为标志牌、标线、指示牌、道路修复等施工(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抽签人资格要求
3.1婺城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017-2019年度建设项目市政和园林绿化项目25家入围单位,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人来抽签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拟派人员一览表及人员证书,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抽签时间:
4.1抽签通知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
4.2抽签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抽签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西侧附楼3楼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