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返回料破碎机购置
2、招标编号:BLZB17-12-09
3、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的1台破碎机,炭素厂用于破碎电解铝用阳极炭块(生块和熟块)。其主要参数为:
规格为900×1200mm(最终规格型号由供方确定),出料粒度不大于200mm,最大炭块进料尺寸为1650×700×700mm,连续生产满足不小于40t/h的能力。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且具备破碎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制造型企业。
5.2.2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至少一个同行业类似工况运行且成功运行的业绩。
5.2.3财务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2.4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6)接受邮箱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2034077456@qq.com
7.2报名时间: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7.3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7.4招标文件发售
7.4.1时间: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
7.4.2标书费:10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7.4.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发售电子版标书。
8、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市铝业园区支行户名:段文超
账号:6217000420010294357
汇入地:内蒙古包头市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标书费开票资料(如需要发票)发送至::2034077456@qq.com
标书费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函、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不提供开票资料视为不需要发票,招标方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8室。
招标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联系人:丁树生
电话:0472-6935677
传真:0472-6935010
邮箱::203407745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