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一:
工程厂址:项目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南山垃圾发电厂北侧)
工程规模:南山一期工程建设2条400t/d垃圾焚烧线,安装1×15MW发电机组。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工程(即本期工程)计划在南山一期工程北侧建设2条75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53MW发电机组(#2发电机,下同),通过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将南山一期机组和本项目机组以110kV电压等级、2回线路分别送入110kV妈湾变电站和110kV白田变电站。本期#2机组配置1台高效油浸式变压器, 该变压器高压侧接到110kV GIS设备,高压侧电压等级为110kV,低压侧接入10.5kV厂用电系统。年运行时间:>8000 小时/年。
项目二:
工程厂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塘下涌村老虎坑环境园
工程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800t/d;
配套建设5x850t/d机械炉排型高温焚烧炉;
——热能回收系统:
自然循环余热锅炉:5x109.1/h,4.1MPa(a)/400℃;
3x45MW凝汽式汽轮机+3x50MW发电机;
——五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优化燃烧+SNCR/控制NOx
+旋转喷雾反应塔/净化酸性气体
+活性炭喷射/吸附重金属和呋喃与二噁英
+熟石灰喷射系统(备用)
+布袋除尘器/收尘
+湿法脱酸系统/净化酸性气体
+SCR/控制NOx
+单元制烟囱/在线检测与在线监测
——全厂配套公辅设施;
——年有效运行时间≧8,000 h/a。
项目三:
工程厂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境内上坑塘
工程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00 t/d;年运行时间≥8000 小时
配套建设6x850t/d机械炉排型高温焚烧炉;
——热能回收系统:
1)自然循环余热锅炉:6x122.22t/h,6.5MPa(a)/450℃;
2)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3x60 MW,发电机 3x66MW;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线:6条;每条含SNCR脱硝+旋转雾化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熟石灰喷射系统(备用)+袋式除尘器+ GGH1+湿式洗涤塔+ GGH2+ SGH+SCR脱硝系统
——全厂配套公辅设施。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在2015年和2016年每年的主营业务总额均不能少于1亿元人民币(含);(证明文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10KV开关柜设备资质的企业,具有设计、制造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10KV开关柜的能力;(证明文件:①具有国家或省部级颁发的高压开关柜设备生产许可证;②国家相关部门(例如西高所、沈高所、电科院或同等资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且其明细表中所列具体设备的型号/参数涵盖招标方所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
5.4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①-③的所有要求:
① 业绩内容:单机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或南方电网使用高压开关柜;
②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③ 特殊要求:10个有效业绩中,其中至少有3个合同的单项合同供货台数不小于50台,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550万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3个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发电厂或南方电网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或)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内容。)
5.5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 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投标。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10kV高压开关柜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贰仟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账 号:764057930281
9.6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6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1695177979@qq.com)。
9.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9.6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招标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金融中心12、13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755-23676037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