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安砂镇十塘线公路水毁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安砂镇(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总投资约16万。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永安市安砂镇十塘线公路水毁工程
2.5 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68138元, 发包价1580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文件/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1月03日 15: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 投标人需派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签到,并随身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有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7:00:00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单笔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永安市安砂镇十塘线公路水毁工程”(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
7.4(1、采用转账或电汇;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3、年度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50996757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8-8826776
监督单位:永安市纪检驻永安市交通局纪检组及永安市(区)交通局(委)
监督电话:0598-3658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