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7-201712-1707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河下游临时截污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67,115.89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河下游临时截污服务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3.1. 具有谈判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1.3.2. 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备案,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谈判文件。 1.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不可以出现如下情况,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2日 至 2017年12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财政局大岭山分局)(详细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副楼B109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 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9:30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主楼101会议室(暂定)
十、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9:30
十一、谈判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主楼101会议室(暂定)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2月22日 至 2017年12月26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大岭山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
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82766218
传真: 82766218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财政局大岭山分局 地址: 大岭山
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85603633
传真: 82781933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 85603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