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州区江平路道路绿化及区跨线桥下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已经通州区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州区江平路道路绿化及区跨线桥下环境整治绿化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平潮镇、川姜镇、十总居、兴仁镇、南通高新区等跨线桥下及江平公路区域。
3、工程概况:
(1)通州区江平路道路绿化工程,位于通州区江平公路,全长3公里,中分带10米,侧分带各2米,两侧绿化带约3米,桥下绿化面积约2.4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约为8.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760万元。
(2)通州区跨线桥下环境整治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为8.115万平方米。其中:青年东路江海河大桥,绿化面积约为2.95万平方米;先锋互通通启高速跨线桥,绿化面积约为1.18万平方米;通州湾快速通道上跨平海公路中段跨线桥,绿化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通杨高速上跨平海公路西段跨线桥,绿化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S223线通启高速跨线桥,绿化面积约为0.58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005万元。
3、计划工期:2018年 1 月 15 日至2018年 6 月 30 日。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养护标准:Ⅱ级养护。
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业务。包括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监督和协调。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每位投标人可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拟派驻的总监资质要求及其它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工程。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每标段):
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
4、拟派项目总监业绩: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单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总监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材料)。
具体详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监理工程。
六、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平台、工具使用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及网上支付手续费共255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时网上支付),未缴纳上述相关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
八、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12月27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人将2017年12月29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JPLLHJL标: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万元);
KXQXLHJL:计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万元)。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9 日 14:00 时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 /标段(招标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