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巧家县铜厂水库工程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7438
3.项目建设地址:巧家县
4.预算金额:183.2万元
5.服务周期: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自签订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至项目完成移交为止,包括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全过程。
6.服务内容: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咨询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职责,理清PPP项目的常规流程及步骤、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协助PPP社会资本招标和项目的谈判与签约、修订PPP项目协议、协助组建PPP项目公司、法律咨询及合同或协议审核、协助项目申报及按国家规范要求编制一系列中期评价和后评价相应文件等。
7.建设内容:铜厂水库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及灌区工程组成。水库总库容493.0万m3,小(一)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坝型为混凝土防渗心墙堆石坝,枢纽由大坝、溢洪道及输导隧洞组成,坝轴线布置于铜厂沟与右岸支沟周家沟交汇处下游150m,溢洪道、输导隧洞均布置于右岸。大坝坝顶长220.0m,坝顶高程2096.00m,最大坝高67.0m,坝顶宽6m;灌区工程包括1条干渠,两条支渠,包谷脑干渠全长12.832km、红箐支渠长5.46km、新发支渠长3.8km。
二、采购内容
1.项目识别、准备阶段,开展前期尽职调查、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研究及物有所值论证、法律及政策合规性研究、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与分析、财务分析及模型搭建、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实施阶段,按相关部门审核要求,完成PPP方案的优化,协助PPP采购文件编制、编制PPP合同、项目公司设立、公司章程、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编制设计、协助完成项目相关的PPP合同谈判、报批、签订工作,完成PPP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资料整理及归档;
3.在整个项目工作全部完成过程中招标工作筹备、谈判支撑与相关文件起草、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法律顾问服务;
4.编制项目中期评估;
5.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或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投融资的财务、法律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包括咨询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等)和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并有类似项目经验;
5.省外投标人在云南省内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设备和技术人员;
6.若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咨询机构,应提供项目合同书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后评价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报名须知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至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省内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本项目投标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巧家县新华路中段);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巧家县水务局
地址:巧家县
联系人:孙冬华
电 话:1363884380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2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
联 系 人:柏先生、王先生
电 话:18508855628、13577115480
传 真:0871-63355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