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氢气示范技改项目马路及排水沟施工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801号。
招标控制价:1950000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马路新建或修复及排水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时提交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17年9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2017室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文件印刷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便招标人对你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下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
提交截至时间2018年1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为银行电汇的:
1)必须是申请人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2)担保收件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4)银行账号:94160078801100000003;
5)退取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6条款规定。
6)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咨询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咨询人:章旭波;咨询电话:55019728;咨询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18号A座6楼613室财务室。
特别提示:
1〉汇(转)款时必须采用电汇(异地汇款)方式,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申请人尽量争取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2〉汇款成功时可凭汇款单网银流水号电话咨询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是否及时足额到账;确认到账后即可无需办理任何手续;3〉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少缴、未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2015室会议室(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北海路801号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74-55335363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江东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联 系 人:李宪、沈鑫侃
联系电话:0574-55717440
传 真:0574-55717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