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重新招标)。
1.2项目实施机构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1.3、项目概况
项目服务范围为杭州市西南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一区两县一市的工业固废处置。
项目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安全填埋场规模库容10万立方米。一期工程项目由建德市政府投资建成,含一座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一个安全填埋场,其中焚烧处理设施回转窑焚烧生产线日处理能力30吨,年处置能力9000吨(运行时数7200小时);安全填埋场年处置能力8000吨。一期项目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
二期工程视未来项目及市场实际需求由项目公司按相关建设程序履行相关报建手续。二期项目由项目公司作为业主,新增用地需通过招拍挂取得。
本项目处理危险废物分类:
1)以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包装类、活性炭等其它废物HW49,油墨废渣HW12,精馏残渣HW04、HW11、HW37、HW45,废树脂HW13;2)以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废乳化液HW09,废有机溶剂HW42、HW06,含醚废物HW40,含酚废物HW39,感光性废物HW16;3)以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锌废物HW23,含铜废物HW22,废砂HW49,电镀污泥HW49,冶炼废渣HW48,焚烧处理残渣HW18。
具体以项目环评批复(含环评批复补充)为准。
项目区位: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秋家坞。
项目进展:工程已综合调试完成,正在进行试运行,环保“三同时”监测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后移交商业运行。
投资概算: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浙发改设计【2015】17号),一期项目静态投资为23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6万元,预备费1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76万元。
1.4、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期运营所需资产由建德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完成,属于既有固定资产项目。
经营期为25年(一期13年+二期12年),自一期项目试运行经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后移交商业运行或自双方认可并约定的移交日起计。
中标投资人将与政府指定有关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并向建德市人民政府支付经营权转让费。政府指定有关单位入股项目公司比例为35%。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设施和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政府授权部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经营权转让价的25%。
1.5、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实行资格预审。
1.6、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自行与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固废排污企业签订处置服务协议,并按照杭州市物价部门出台的有关收费指导价标准,议价收取处置服务费用获得投资回报。
建德市人民政府不再就处置服务费进行任何的财政性补贴。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条件
(1)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建德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建德市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申请参与本次PPP项目。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7年 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6幢1201室,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凭以下资料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登记表(http://jdjyzx.jdsp.gov.cn/下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6、危险废物处理运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本项目处理危险废物分类);7、2016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
4.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开标室(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3楼)。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4.4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后续招标,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招标。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其他事项
6.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相关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申请人。
6.2所有获得参加公开招标资格的社会资本,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以不良行为计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81号
联 系 人:陈宁
电 话:13968135191
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6幢1201室
联 系 人:黄慧宗
联系电话:0571-64785986/13738158648
传 真:0571-64785986
E – mail :865791805@ QQ.Com
项目招标文件
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重新招标)。
1.2项目实施机构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1.3、项目概况
项目服务范围为杭州市西南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一区两县一市的工业固废处置。
项目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安全填埋场规模库容10万立方米。一期工程项目由建德市政府投资建成,含一座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一个安全填埋场,其中焚烧处理设施回转窑焚烧生产线日处理能力30吨,年处置能力9000吨(运行时数7200小时);安全填埋场年处置能力8000吨。一期项目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
二期工程视未来项目及市场实际需求由项目公司按相关建设程序履行相关报建手续。二期项目由项目公司作为业主,新增用地需通过招拍挂取得。
本项目处理危险废物分类:
1)以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包装类、活性炭等其它废物HW49,油墨废渣HW12,精馏残渣HW04、HW11、HW37、HW45,废树脂HW13;2)以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废乳化液HW09,废有机溶剂HW42、HW06,含醚废物HW40,含酚废物HW39,感光性废物HW16;3)以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锌废物HW23,含铜废物HW22,废砂HW49,电镀污泥HW49,冶炼废渣HW48,焚烧处理残渣HW18。
具体以项目环评批复(含环评批复补充)为准。
项目区位: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秋家坞。
项目进展:工程已综合调试完成,正在进行试运行,环保“三同时”监测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后移交商业运行。
投资概算: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浙发改设计【2015】17号),一期项目静态投资为23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6万元,预备费1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76万元。
1.4、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期运营所需资产由建德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完成,属于既有固定资产项目。
经营期为25年(一期13年+二期12年),自一期项目试运行经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后移交商业运行或自双方认可并约定的移交日起计。
中标投资人将与政府指定有关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并向建德市人民政府支付经营权转让费。政府指定有关单位入股项目公司比例为35%。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设施和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政府授权部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经营权转让价的25%。
1.5、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实行资格预审。
1.6、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自行与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固废排污企业签订处置服务协议,并按照杭州市物价部门出台的有关收费指导价标准,议价收取处置服务费用获得投资回报。
建德市人民政府不再就处置服务费进行任何的财政性补贴。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条件
(1)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建德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建德市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申请参与本次PPP项目。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7年 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6幢1201室,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凭以下资料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登记表(http://jdjyzx.jdsp.gov.cn/下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6、危险废物处理运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类似本项目处理危险废物分类);7、2016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
4.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开标室(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3楼)。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4.4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后续招标,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招标。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其他事项
6.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相关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申请人。
6.2所有获得参加公开招标资格的社会资本,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以不良行为计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81号
联 系 人:陈宁
电 话:13968135191
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6幢1201室
联 系 人:黄慧宗
联系电话:0571-64785986/13738158648
传 真:0571-64785986
E – mail :865791805@ QQ.Com
项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