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谈判内容: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烟气在线检测系统(CEMS)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4.1 项目说明: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8台脱硝烟气在线检测系统(CEMS) 委托运营。
4.2工程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兴路10号。
4.3计划进度: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质审查方式为资质后审,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答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公司注册满3年及以上。
2、有关确立应答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应答人提供(2015年1月1日——2017年11月31日)至少3家火电厂CEMS设备委托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竞谈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同一个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6.1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12:00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并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选中该项目,点击报名。
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
7.2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制作成一个word(2003版)文件和一个经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谈判申请书模版见附件1。)
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公司参加×××项目谈判,联系人:×××,联系电话:×××。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7.3我公司收到谈判申请书扫描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权限,方可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2递交地点(即应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光宇(技术)
电话:0415-2582315
联系人:刘垣羽(商务)
电话:0415-2582409
邮箱:8961470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