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百威大道2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 商务条款:
1、报价包含人工费、药剂费、检测费、日常维修费、污泥收集整理费、各项协调费用、税金等,不含水费、电费、废油处置费、污泥处置费等。
2、按月处理污水量进行结算,每月1日依据按照上月水费发票水量或者双方核实抄表水量的80%为结算标准,并与每月10日前将发票快递给需方,需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当月月底前支付;若收到发票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次月15日前支付。
3、因服务方原因导致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行或排水不能达标,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服务方必须保证需方污水处理站现有的设备完好,如有非正常耗损或设备、设施因操作不当被损坏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正常合理老化的设备,如需更换的,由需方负责更换。
5、因服务方运营资质不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需方有权追究服务方因此对需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
6、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技术条款:1、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污染物名称 pH COD NH?-N SS BOD LAS 石油类 动植物油 氟化物 磷酸盐
指标mg/L 6-9 ≤150 ≤25 ≤150 ≤30 ≤10 ≤10 ≤15 ≤10 ≤1.0
2、服务方对污水处理站的安全运行、污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达标排放担负完全责任。
3、服务方工作人员每班次进行水质检测,并记录;有异常及时处理。若连续发生异常,应及时告知甲方。
4、每月1日向需方呈报上一月的相关报表、检测记录表、自检报告、以及系统运行情况记录等。
5、日常检测所需的试剂、药品、器具等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6、服务方负责协助需方接待环保部门对需方的污水排放方面的年检工作。
7、服务方接受需方的监督管理,污水处理设备按照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日常维护维修的人工费用由服务方承担,其中单次维修所需的零备件费用300元以内由服务方承担,超出300元由需方承担。
8、服务方应对运营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教育,遵守需方的厂纪、厂规,并签定《承包商安全环保协议书》承担因违规生产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环保部门对需方的年检一次不能通过的,由服务方承担第二次检查费用及其他相关发生的费用。
10、污水处理结果必须符合政府的排污标准,如发生政府投诉、通报、罚款,服务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消除由此给需方带来的不良影响。
11、服务方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工服、劳防用品(安全鞋、反光背心、耳塞、防护眼镜、工作安全帽等)、危化品防护用品(防酸碱服、防化靴等)等。
询单备注:
1、此次询价清单为签订2018年度服务合同询价,数量为预估量,仅供报价参考,不做实际供货数量用,需方不承担具体或者最低供货量的承诺;
2、报价方需上传报价明细表。
3、与最终成交方签订年度服务合同,整个2018年度价格不变动;
4、报价包含人工费、药剂费、检测费、日常维修费、污泥收集整理费、各项协调费用、税金等,不含水费、电费、废油处置费、污泥处置费等;
5、服务方需24小时不间断有人员在需方污水站服务。
四、注册资本必须大于1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
报价商须为平台合格供应商,有工业废处理资质,且从事相应的污水站运费服务经验不少于3年。
六、资质要求:
采购商
河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18530210133
交货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百威大道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