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澄清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时。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远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锐诚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