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2017年度焚烧炉燃烧器备件采购。
2、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焚烧炉燃烧器备件一批,金额约为25万元(不含税价)。品牌/厂家为VOLCANO,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登记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文件内容。
财务状况:2014-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5320347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6349029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