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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滩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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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重庆
有效期至: 2018-01-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2-29 13:3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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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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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泸溪县刘家滩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已由泸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泸溪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泸溪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泸溪县刘家滩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2.2政府采购编号:泸财采计[2017]第81号
2.3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18]第0064号
2.4项目建设地址:泸溪县刘家滩新区的重点地段,包括核心组团和枞山组团两个区域,共计规划区用地面积3.98平方公里。
2.5项目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4个类别、26个子项目:
(1)市政公用与智慧城市
1)土石方工程项目:填方1385万方,挖方1382万方;
2)刘家滩新区城市道路建设:建设道路总长20.84km,道路用地面积43.27公顷,建设五里洲大桥1座,湘西自治州G319过境泸溪白沙绕城线公路工程(含白沙大桥)作为存量资产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约2亿元);
3)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城市综合管廊示范段长度5.5km,建设综合管沟长度15.3km;
4)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建设市政道路雨水收集系统60000㎡,建设山体公园雨水收集系统60000㎡,建设公园绿化雨水收集系统48000㎡;
5)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建设110KV变电站1座,建设供电线路长度20km,建设110KV高压走廊3.5km;
6)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建设2万m3/d规模高位水池及加压泵站,供水管网长度20km;
7)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云平台、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安监、智慧商务平台、智慧社区等系统建设;
8)刘家滩新区污水处理:建设0.8万m3/d规模核心组团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0.5万m3/d规模枞山组团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污水管网长度20km;
(2)生态环境与旅游观光
9)滨江广场建设:建设滨江广场面积5500㎡;
10)滨江岸线景观及亮化建设:建设滨江岸线长度3km,其中滨江公园面积24000㎡,滨江绿带面积72000㎡;
11)沅江流域(刘家滩新区段)生态环境治理工程:5km河段的清淤疏浚等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防洪堤建设。
12)后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近期建设后山公园500亩,包括佤乡民情村;
13)农业观光园:近期建设农业观光园800亩,包括山地度假村;
14)码头及游客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30亩,建设枞山码头1座、刘家滩码头1座,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00㎡,
(3)公共服务与科教文体
15)老年人医养融合项目:用地面积54亩,总建筑面积18000㎡,设置养老床位500床(高档100床、中档150床、普通250床);
16)刘家滩幼儿园:建设9班规模幼儿园5所,总用地面积18亩,总建筑面积12000㎡;
17)刘家滩小学:建设24班规模小学2所,总用地面积80.4亩,总建筑面积21,060㎡;
18)刘家滩中学:建设30班规模中学1所,总用地面积60.4亩,总建筑面积13,500㎡;
19)刘家滩高级私立学校:建设30班规模高级中学1所,总用地面积60.4亩,总建筑面积13,500㎡;
20)职教中心:建设24班规模职教学校1所,总用地面积75.6亩,总建筑面积22044㎡;
21)文体中心:总用地面积54.3亩,建设文化馆建筑面积4250㎡,建设运动场馆建筑面积6000㎡,建设文化体育广场5000㎡,建设室外运动场3500㎡;
22)公厕及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独立式公厕6处建筑面积900㎡,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建筑面积500㎡,建设垃圾收集点7个;
(4)保障安置与棚改安居
23)新区配套农贸市场及物流园建设:总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60,000㎡;
24)安置用房建设:刘家滩新区综合开发项目近期总征地面积约3473.85亩,需安置人口2100人,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80亩,建设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05,000㎡,建设安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5,000㎡;
25)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易地扶贫搬迁人口8000人,总用地面积600亩,新建安置用房建筑面积400,000㎡;
26)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棚户建筑510幢,棚改涉及人口2000人。
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6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7305.9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33154.31万元,建设期利息64151.65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2.7项目运作方式及交易结构:
2.7.1本项目运作方式为PPP模式(“DBOT+TOT”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内容,政府授权出资人和中选社会资本同股同权,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承担项目公司经营亏损。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特许经营到期后,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7.2本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为泸溪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的使用权以及依托本项目的收益权,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7.3本项目合作期(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合作年限为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到该项目运维期满之日止。
2.7.4项目公司资金结构:项目资本金139461.1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0%,其中:政府方出资27892.24万元,占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111568.95万元,占股比例为80%,组建项目公司。融资资金为557844.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0%。
2.7.5项目回报机制:
1)本项目收入来源于“政府付费(或补贴)+使用者付费”两个部分,根据项目经营属性,可划分为三种具体回报模式:
①政府付费模式:市政基础设施子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城市道路、海绵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子项目中的滨江广场、滨江岸线景观及亮化建设,防洪堤和滨江公园及休闲步道、沅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②可行性缺口补贴模式:综合管廊、变电站及供电线路、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刘家滩新区污水处理和公厕及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智慧城市、后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子项目。
③使用者付费模式:商贸旅游产业(农业观光园、新区配套农贸市场及物流园建设等经营性项目,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
2)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
费依据合同约定和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县财政局向项目公司进行支付。
3)本项目泸溪县财政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由泸溪县人大会议审批通过,保障项目费用的及时支付。
4)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3)投融资能力: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两年(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并具有累计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总投融资能力,且处于有效期(以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文件为准,不接受银行贷款意向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4)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5)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6)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7)申请人应满足的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PPP(含BOT/DBOT/BOO等)项目合同金额在20亿元以上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或市政公用类投融资建设项目(施工及投资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独立投资建设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均认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能满足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申请人或其他联合体申请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有基金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各方在未来PPP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不得低于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2%。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注册资金、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四、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5日10: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二开标室)。
6.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在实施机构按资格预审程序进行点名时,向实施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项目实施机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人:泸溪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泸溪县富康路与建设北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774385866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毛先生/周先生
电话:0731-8967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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