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选项目概况
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函[2016]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主要建设范围为对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砚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砚台镇高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计划工期50日历天。
二、发包总价
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发包总价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费不因工程建设期、缺陷责任期延长而增加所有费用。
三、单位资格要求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格审查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业监理服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抽选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理人参加抽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拟将在垫江从业的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提供名单表和相应的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不能体现注册单位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
4、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良好,提与委托项目相关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审验。请各监理单位如实提供以上材料,遇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抽选资格。
资格审查单位: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四、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库内、库外单位,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小写:壹仟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帐户为动态保密帐户,帐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设计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设计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帐户、帐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帐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设计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设计自行承担。
2.网上帐户电子注册
(1)网上帐户注册。潜在设计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帐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帐户核验。首次注册的帐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帐户核验。完成帐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帐户电子注册工作。
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自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保证金进账情况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进帐名单,建设单位核对足额保证金进帐单位名单。
(二)资质审核
(1)入库单位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原垫江县市政园林局)备选监理信息库的单位,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企业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未入库单位资格审查。未纳入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原垫江县市政园林局)备选监理信息库的单位,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审查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文件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抽选。
(三)确定随机抽选单位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纳入项目随机抽选单位名单。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单位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建设单位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监理单位。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单位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退还保证金。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单位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按随机抽选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建设单位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单位保证金。中选单位未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单位资质审查时间及地点
1、审查时间:2018年1月9日9:00至2018年1月9日12:00止。
2、审查地点:垫江县环保局生态环境保护科2206办公室。
七、抽选时间及地点
1.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抽选时间:2018年1月9日15:00。
八、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