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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雾灵山镇塔前村污水管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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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重庆
有效期至: 2018-01-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2-29 13:0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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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雾灵山镇塔前村污水管网项目 已由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雾灵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污水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100%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兴隆县雾灵山镇塔前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管网4.5公里及污水处理,采用重力流,经两座75立方米化粪池后排至新建市政污水井。污水管材全部采用HDPE双臂波纹管,环刚度为8KN/M,承插口,弹性密封橡胶圈,180°砂石基础。本项目所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工期:2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具备足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同时具备合格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无其他在施项目;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备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3.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 年12 月29日至 2018 年1月2日,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2)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使用的用户名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由开标现场收取,只接受现金形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6873080505076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
业务咨询电话:0314-7550108
7. 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7.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9时至2018年1月8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17年12月29日9时至2018年1月9日17时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不在另行通知。如未看到所发出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视为认同。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项目因工期紧张,要求中标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情况,具备足够的施工能力完成本项目。如不能按照建设单位进度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阻工及其他不能正常施工的情况,均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本项目工程款分3年付清,并要求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人员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隆县雾灵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宝军
联系电话:158314205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誉衡
联系电话:1378539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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