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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广场东路下段(凤洲中学路口至国道324线)排涝排污灌渠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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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重庆
有效期至: 2018-01-0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1-02 09:4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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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饶平县县城广场东路下段(凤洲中学路口至国道324线)排涝排污灌渠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经饶平县水务局(饶水务[2017]110号)、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7]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饶平县黄冈河管养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建设地点:饶平县黄冈镇林厝埭片区西侧广场东路下段。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渠道全线清淤,新建渠道两侧挡墙长990m,路面拓宽3m,设置绿化带,拆除并重建原有交通桥4座,每隔30m设置一根路灯,挡墙两侧分别设置Φ300PVC-U白色给水管及Φ800混凝土排污管一条。
2.3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排水流量为10.16m³/s。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应与投标时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水利工程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另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上述人员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5)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提供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均可)提供2014年以来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且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拟投入人员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8)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并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一)。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需明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二》,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其他资料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3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人的承诺
6.1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筹措资金,投标人应响应“发包人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而支付工程款”的支付计划,投标人(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而停工或拖欠工人工资,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根据粤府办[2016]111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7]28号)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6.2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响应承诺,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黄冈河管养所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68-7502704
招标代理:广东德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8号6楼
电话:020-85528055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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