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怀安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污泥改造工程已由怀安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核准文号:怀发改招核[2017]3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怀安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怀安县柴沟堡镇
规 模:该项目新建脱水机房为单层框架结构建筑,层高8.7米。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68.400188万元;
计划工期:93日历日(2018年3月15日-2018年6月15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投标企业IC卡或企业编码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编码。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建造师)不能实现同时签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 2日9:00至2018年 1 月 8 日 17:00时,须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8年1 月2日9时至2018年1 月12日17 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17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6.2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 1月23 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第一开标厅(怀安华垣热力调度中心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怀安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怀安县柴沟堡镇
联系人:马祥生
电 话:0313-7823280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传真:0311-85850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