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NY-CG-2017-1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黄埔区大沙街2017-2018年度村居截污设施大中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36.95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黄埔区大沙街2017-2018年度村居截污设施大中修工程项目,详见需求书。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以下所需要求:(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其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01-03至2018-01-2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前往购买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3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01房自编201-18号。
十、开标时间:2018-01-23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01房自编201-1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01-03至2018-01-0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
联系人:陆庆彬 联系电话:82380257
传真:82389305 邮编:5107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01房自编201-18号
联系人:汤启维/郑小姐 联系电话:15813374437/13826061221
传真:020-85265503 邮编:51063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钟浩明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