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德山镇敬老院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经财采计[2017]000153
3、采购项目标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报名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对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通知,未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携带资质审查原件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上三证合一视为合格)、《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审查。
3.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在银行转账单备注栏或附言处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以确保保证金退款成功。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1月 10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泓鑫桃林6号楼(原桃林宾馆)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谈判五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8873630237
地址: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821951606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康桥尚都3号楼1单元11楼1号
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