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6节的内容与第二章1.3.2的内容矛盾。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6节的内容与第二章1.3.2的内容矛盾。
问题3:第一章 2.6工作期限:“自招标人提供资料起10个工作日”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服务工期:“自招标人提供完整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冲突,请提供一个正确的服务工期,谢谢!
对以上问题回复如下: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服务工期 修改为:“自招标人提供完整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报审;报审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1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