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北部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展茅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三)项目地点:普陀区展茅街道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1万㎡,处理能力5000吨/日。设计招标范围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五)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招标代理内容:拟定本工程设计的招标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投标相关事宜。
三、收费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30%确定。
(二)本项目费用:
招标代理计算:
本工程设计费预估为175万元。代理费用计算为:
100×1.500%=1.5万元
75×0.800%=0.6万元
1.5+0.6=2.1万元
按下浮30%计取为1.47万元。实际招标代理费用以该项目设计中标价为取费基准。
四、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投标单位须是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且须是2017-2018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或登记)在申请人单位造价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 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资格和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随机抽取代理机构时,实行企业规模人数与抽取概率对等的办法,即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10 人及以下获 1 个对应号码,增加 10人及以上可另获 1 个对应号码,号码总数不超过 2 个。
六、选定中标候选人方式:第一个抽中号码相对应的申请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8时30分,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开标2室(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楼4楼)。招标人定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选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身份证。
(一)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申请文件作否决处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柳彬 电话:0580-6628270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北部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