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都区碧湖镇三峰村水稻田高效节水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 莲水利许字【2017】22号 ,项目业主为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莲都区碧湖镇三峰村内。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泵站及配套设施1座,水源管道DN250PE管1838m,田间灌溉管道DN200PE管1827m,闸阀井23个,出水口保护装置及防冲井装置19座。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控制价: 751419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
3.6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8 年 1 月 3 日起在莲都区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 元人民币。联系人:蓝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13587188570、15257803098。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2网上下载: 2018 年 1 月 3 日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5 日 09 时 00分00 秒。(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莲都区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122号莲都工会大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