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20%,设备仪器到位后根据安装调试进度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