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任丘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满仓 0317-3373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旭刚0317-2080151
采购用途 : 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包括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项目公司出水水质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排放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污泥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
项目实施地点 :任丘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1)社会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社会资本应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投融资能力:社会资本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 3、企业资质:社会资本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业绩:社会资本方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含BOT、ROT或PPP)2项1万m3/d及以上规模的工业废水处理业绩; 5、社会资本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①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②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http://www.hebpr.cn/)“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1-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1-25
时刻说明: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特许经营期30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基于经营权转让的TOT模式运作,即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权属仍归政府方,项目公司仅拥有经营权及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拟新建的任丘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排水工程采用BOT模式运作,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权属归政府方。
传真电话:0317-2080151
受理质疑电话:0317-2080151
备注:(1)本项目可研投资估算为12890.25万元,初步设计概算额为13578.62万元,投资总额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2)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本项目会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