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预审文件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二条原文表述为:“2.2申请人具备工业或危险废物处理的经验和业绩”
现变更为:
“2.2申请人或其控股的子公司具备工业或危险废物(含医废)处理的经验和业绩(联合体公司至少其中一方具备此条件)”;
2、资格预审文件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三条原文表述为:“2.3申请人应与具有气化炉渣(或其他工业废渣)研究的科研机构(或大学)形成合作,或得到其授权,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2.3申请人应与具有气化炉渣(或其他工业废渣)研究的科研机构(或大学)形成合作,或得到其授权,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文件(联合体公司至少其中一方具备此条件)”;
3、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2.4申请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
现变更为:
“2.4申请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港澳台上市公司年报,内含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
4、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1)投标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或公证件”
现变更为:
“(1)投标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或公证件(港澳台上市公司为商业登记证)”;
5、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变更为:
“(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的证明)”。
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三申请人基本信息随本表附件原文表述为:“注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必须是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必须是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证明,免税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相应调整。
6、取消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预审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应内容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召开,具体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递交标书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15室;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厅。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现变更为:
“2.2申请人或其控股的子公司具备工业或危险废物(含医废)处理的经验和业绩(联合体公司至少其中一方具备此条件)”;
2、资格预审文件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三条原文表述为:“2.3申请人应与具有气化炉渣(或其他工业废渣)研究的科研机构(或大学)形成合作,或得到其授权,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2.3申请人应与具有气化炉渣(或其他工业废渣)研究的科研机构(或大学)形成合作,或得到其授权,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文件(联合体公司至少其中一方具备此条件)”;
3、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2.4申请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
现变更为:
“2.4申请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港澳台上市公司年报,内含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
4、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1)投标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或公证件”
现变更为:
“(1)投标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或公证件(港澳台上市公司为商业登记证)”;
5、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变更为:
“(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的证明)”。
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三申请人基本信息随本表附件原文表述为:“注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必须是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必须是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证明,免税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相应调整。
6、取消资格预审文件关于资格预审提交资料原文表述为:“(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预审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应内容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召开,具体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递交标书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15室;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厅。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