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的 贵港市覃塘区培仁大道(04街)街道及排水改造工程 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投资[2017]4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 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培仁大道(04街)街道及排水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GXHY-2017-760
建设地点:覃塘区培仁大道(04街)
建设规模:道路改造全长1000米,道路红线宽31米;6米宽现状排水渠道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电力电讯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50万
本次监理服务采购预算为:¥514400.00元;
工程施工工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电力电讯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
设计单位(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监理综合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①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②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进行现场报名【备注:鼓励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购买招标文件【备注:鼓励采用匿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应当限于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一、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帐户:
1) 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 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 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 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 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7)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6.3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艳萍 宋欣蔚 电话:0775-4552161
6.4保证金退还方式:
6.4.1、所有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6.4.2、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3、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代理机构处二个工作日内提交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