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旌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DX-CG-GK-2017-095)(第二次)招标文件中相关问题做如下澄清、答疑:
1、在招标文技术规范中,第7页1.10.3中:“同时承包人投标时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书面投标同意文件书”,本项目一次招标采购答疑回复为:“中标后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书面同意文件书”,请问此次投标是否为中标后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书面同意文件书,请明确。
答复:中标后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书面同意文件书。
2、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设备技术要求中数量与第八章主要设备及材料供货清单中数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请明确。(如:4.7手电两用铸铁镶铜闸门中Φ400mm闸门数量3台,在机械设备材料表中未体现。)
答复:以第八章主要设备及材料供货清单中数量为准。
3、视频监控系统疑问:
①技术参数中要求存储监控录像不少于一个月,清单中共30路摄像机,只配了1块4T硬盘。根据30路摄像机的存储一个月的录像容量共需要6块4TB硬盘。请明确。
答复:以第八章主要设备及材料供货清单中数量为准
②技术参数中要求配置二台48盘位IPSAN,机械设备材料表中只有一台,以那份为准,根据存储要求48盘位的机子配置过高,是否需要调整,请明确。
答复:不需要调整。
③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一套小间距显示屏,清单和图纸中无数量体现,请明确。
答复:以技术规范为准。
④清单中共30路摄像机,管理平台配置要求管理达到1000路,配置是否过高,请明确。
答复:以技术规范为准。
4、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此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澄清、修改!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0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