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就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0658-1501SZTCF009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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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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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工程 |
1 |
批 |
135.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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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 可对本项目各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报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按各分包递交投标文件。 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并取得业主方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
六、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2、发售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3、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副本的 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的 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招标人开具现场勘察证明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2.报名文件一式两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4日14:30-15:0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十三、招标信息公告网址:
十四、 招标文件电子版:点击下载
十五、 监管单位:连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周先生、殷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联系电话:0762-4320761
传 真:0762-3392833
联系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邮编:517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