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环卫处净化中心改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7】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工业园区内,丹山路与沿海南线交叉口东南角;
规模:新建管理用房1幢,建筑面积195.54平方米,改造花坛52.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485.85平方米,维修围墙30.33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 45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7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数量要求:当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6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7】11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4.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2018年 1 月24 日至 2018 年 1 月 26 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4.2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4.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⑴——⑸资料原件备查,资料复印件均留存。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抽签入围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 月 / 日至 2018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
6.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