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12个地块项目涉水事项论证服务(第二次)
2、建设地点:门头沟区龙泉镇
3、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4、招标金额:500万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或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甲级资质(地下水或地表水);(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 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编制过涉水论证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须携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 9:00 至 2018年1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月24日 9:00 至 2018年1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2层4单元202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3日 9:30
开标地点: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4单元502
备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2、外地进京企业应在相关部门办理进京许可证方可报名。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3日 9:00 至 2018年2月13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801
邮编:102300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10-6983558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2层4单元202
邮编:102308
联系人:杲素宾
联系电话:010-69863264
传真:010-69841653
电子邮件:107657628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