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盛花苑四期人防战时通风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管委会文件通发改管(2010)415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人防战时通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清单表所列的设备、配件及辅材制造、包装、运输、安装、保修、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
2.2 交货地点: 南通开发区 通盛花苑 工地 ;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其他: 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7 、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3.8 、具有江苏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证书。
3.9 、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10 、具有电子身份证系统认证资料。
3.11 、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3.1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 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
(5)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6) 江苏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申请人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
(8) 电子身份证系统认证资料;
(9) 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
6.2 获取方式: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602室
邮 编: 226006
联 系人: 尹 建
电 话: 13773660127
传 真: 0513—8901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