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池村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延政移[2017]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池村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11739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各种限制措施。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电子账户,电子招标项目不同项目对应不同保证金缴纳账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nNPTF” 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府前路1号,邮编: 353016
电话:0599-8485985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43号半山云庭9-4单元,邮编:353000
电话:18020923800
联系人:汤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 5838 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