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7]7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461.7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461.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栖霞区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总投资6461.70万元。建设内容为:(1)八卦洲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日(部分设施按0.5万立方米/日先行建设)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等;(2)DN800出水口1座;尾水排放管500m,管径DN800。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601.47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整改修复工作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等)。
③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招标;施工配合;工程概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④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纸质文件和CAD及WORD电子文档。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1楼E座。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1楼E座)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4企业的资质类别: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
5.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资格审查申请书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或有打印码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
6. 评标方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00分),评标分值如下:
6.1.1投标报价(45分)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应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为合理控制设计费用,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40万元。高于限价本项不得分;
以各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报价个数≥7家时,去掉最高、最低价;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去掉最高、次高、最低、次低价),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插入。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6.1.2投标人业绩(8分)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成果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污水厂工程设计的业绩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提供合同等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每有一个业绩得4分,企业业绩最高得分为8分;
6.1.3奖项(2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一等奖每个得1分,其他等级奖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仅按上述奖项中最高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6.1.4人员配备(15分)
6.1.4.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3分)。
6.1.4.2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名,具有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名。(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4分)。
6.1.4.3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2分)。
6.1.4.4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2分)。
6.1.4.5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2分)。
6.1.4.6造价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2分)。
6.1.5设计方案(30分)
6.1.5.1项目认识: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和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的分析是否全面;(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5.2现状调查:评审投标人对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现场情况调查是否全面,管线资料是否收集齐全;(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5.3区域污水情况分析:评审投标人周围现状污水情况、污水系统、上下游管线衔接是否分析到位;(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4相关工程情况分析:评审投标人对相关工程建设对本工程的影响分析是否全面;(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5平面布局方案比选:评审投标人对污水厂平面布局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方案不少于2个),平面布局是否合理、考虑因素是否全面;(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6竖向高程设计:评审投标人内部管线与外部管线衔接设计是否合理;单体间衔接标高设计是否合理、考虑因素是否全面;(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7设计参数:评审投标人对污水处理厂各单体设计参数的选取是否合理、可行;(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8总体设计方案:评审投标人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方案总体说明清晰、全面,所有专业设计是否齐全;各单体设计是否合理,工程量是否完整;(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9工艺、电气及自控设计等专业推荐方案的设备选型是否合理,满足本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5.10方案设计是否专业齐全,包含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经济等专业内容。(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5.11投资估算是否经济、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5.12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为招标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于业主提出更换现场技术配合不称职技术人员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投标人为“人员配备”表中人员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1)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2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扣0.1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2)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按技术评委评分平均值。
(3)评分和各分值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
(4)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为商务分与技术分得分之和。
(5)技术标中需提供原件备查的,以原件计分,无原件不计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当面递交,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