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兴隆县城乡给排水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方式: 15176790522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兴隆县
兴隆县城乡给排水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XLZ01[2018]005
采购人名称: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 :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主任1583149985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华027-82610605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1-19
更正事项 : 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报价得分表、商务打分表、技术打分表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价格评审计算方法如下:采用在项目投标人报价的最优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价格评审计算方法如下: 1.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优价格; 2.当投标报价等于最优价格时,价格得满分; 3.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优价格1%,价格分扣0.1分,最多扣3分; 4.投标报价每低于最优价格1%,价格分扣0.1分,最多扣3分;变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打分表人员配备 12分 参与编制人员中,每提供1个高级工程师得4分,最多12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变更为:人员配备 15分 参与编制人员中,每提供1个高级工程师得5分,最多15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打分表综合评定 9分 对具有创新能力、整体实力、对本次投标重视程度,包括对本次招标商务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总体评定,优秀得9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没有不得分。变更为:综合评定 11分 对具有创新能力、整体实力、对本次投标重视程度,包括对本次招标商务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总体评定,优秀得11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没有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技术打分表服务实施方案 8分 时间安排和人员计划,且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时间安排和人员计划不合理、不可行、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扣1-5分。变更为:服务实施方案 10分 时间安排和人员计划,且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时间安排和人员计划不合理、不可行、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扣1-5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技术打分表质量保证措施 5分 有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的能力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特点得5分;不合理、不可行、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扣1-3分;每少一项扣1分。变更为:质量保证措施 7分 有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的能力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特点得7分;不合理、不可行、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扣1-4分;每少一项扣1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技术打分表服务承诺 5分 有关于参与编制人员及专家、调整、服从采购人领导等服务承诺,且合理、可行、全面、具体得5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全面、不具体扣1-3分;每缺少1项主要承诺扣1分。变更为:服务承诺 6分 有关于参与编制人员及专家、调整、服从采购人领导等服务承诺,且合理、可行、全面、具体得6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全面、不具体扣1-3分;每缺少1项主要承诺扣1分。
更正日期:2018-01-25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17679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