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CACGZF[2018]010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淳安县环境保护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点智慧运维监管服务租赁项目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服务队伍。 2、投标人应具有智慧环保软件开发商或电信运营资格的运营商资质。备注:以上所有要求均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任意一项不符者即被视为废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1-26至2018-02-0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综合部财务室
3.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2-23 14:00:00
七. 投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开标室(从四楼综合部财务室上五楼)
八. 开标时间:2018-02-23 14:00:00
九. 开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开标室(从四楼综合部财务室上五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910990012335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报名时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13937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徐振华
联系电话:0571-64883950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