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渗滤浓缩液回喷系统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条件修改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修改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