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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带岭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BT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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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5-04-2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4-24 10:5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xun2015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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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由于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报名不足三家投标人,现重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S1504GCG15002
1.招标条件
伊春市带岭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BT项目)已由伊春市带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项目批准文号带发改发【2013】1号 ,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管理,选择合格的投资、建设单位(简称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带岭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BT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伊春市带岭区
2.4 资金来源:项目最终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
2.5 招标范围:新建日处理污水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等工程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项目移交等全部内容,工程投资估算暂定约为2100万元。
2.6项目建设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1月30日。
2.7合同价款的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其它法人,并具备以下的投(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能力: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5%(总投资额为2100万元)的资金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为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代理进行投标,必须得到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产生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内成员应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约定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应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投标报名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联合体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3.4.2同一企业法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后,不能再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即建造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自有资金证明,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报名(0451-87519586),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
5.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招标人)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8.2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
8.3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禹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76号
联 系 人:刘欢 电 话:0451-87630015
传 真:0451-87630015 邮 箱:yush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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