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工程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质保期服务承诺。
3、供应商所报价工程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4、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体现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的企业定额,对项目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任何优惠都体现在总报价内。总报价不得高于报价上限值,不得低于报价下限值,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时应做到总报价、校内部分报价、校外部分报价下浮率保持一致。如下浮率不一致,以总报价下浮率为准。预留金及暂定价不参与下浮。
5、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6、报价函及相关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合并于一个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7、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8、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2月6日09时00分;
地点: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函,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撤回其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函。否则,采购人可拒绝该供应商一年内参加安庆师范大学的采购活动。
12、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完成为30日历天。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根据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人。
评审标准为:
控制价为B,即624562.07元,预留金及暂定价为Y,即55500.00元。
报价上限值=(B-Y)×90%+Y,报价下限值=(B-Y)×75%+Y。供应商报价在报价上限值与下限值之间的(含报价上限值与下限值)为有效报价,超出上述范围的,为无效报价。
评审基准值为D,D=(B-Y)×(1-N)+Y。D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元。
下浮系数为N,N=(N1+N2+N3)÷3。N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
随机数N1、N2、N3,在询价会现场由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代表在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19%、19.5%、20%、20.5%、21%、21.5%、22%、22.5%、23%、23.5%、24%、24.5%、25%这31个数中随机抽取(重复抽取)。N1、N2由供应商代表抽取(代表由现场抽签产生),N3由采购人代表抽取。
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与D的差值(绝对值)为K。K最小即报价最接近评审基准值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K相等,则以总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K和总报价均相等,则由采购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当成交人的总报价高于评审基准值D时,以评审基准值D为成交价;当成交人的总报价低于评审基准值D时,以成交人的总报价为成交价。校内和校外部分与成交价下浮率相同。
注:抽签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抽签,否则抽签结果无效,视为弃权。
四、服务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五、工程款支付: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3%的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一次性返还。
2、本工程成交价即固定合同价,除政策性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3、本工程分两部分结算,校内部分建设资金来自基础性保障项目资金,该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为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校外部分建设资金来自北部新城建设局,该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与北部新城建设局结算,采购人负责协调。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建设从污水处理厂到西围墙外管道,施工方式为顶管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控制价:624562.07元(预留金及暂定价为55500.00元),其中校内部分500767.93元(预留金及暂定价为33300.00元),校外部分123794.14元(预留金及暂定价为22200.00元)。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验收:
全部工程完成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八、报名:
1、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9日-2018年1月31日08:00-11:30,14:30-17:00(工作日)、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报名费:300元(交后不退)。
九、采购代理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8折收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师范大学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0599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556-5031826
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安庆师范大学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