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内容: P7
变更后内容:P7
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清远市政府大楼
联系人:钟锡明
联系电话:1860763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