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型工程丁香镇石泉村大屋中心村道路及排水设施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STXE2018001
3、招标控制价:454729.73元(经业主协调,现按2017年安徽省老版本计价依据编制的预算控制价进行招标,工程完工后采用2018年安徽省新版计价依据进行决算审计。)
4、发包价格:393341.00元
5、工程建设地点:丁香镇石泉村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8、库类别: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质量要求:合格
二、备选企业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为石台县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小额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内的企业。
三、招标须知
1、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备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并按《石台县小额建设工程及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2、报价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⑵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393341.00元。
⑶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率13.50%)。
⑷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办法》及建质【2017】138号文规定执行。
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备选企业名称。
4、中标公告:中标人产生后,将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四、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1、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须向以下账户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
收款单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8 741 865 414
2、资料汇编费:中标人须支付资料汇编费500元。
3、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前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其他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石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之规定予以处理。
2、附件请登录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请各备选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在摇号前自行核算,若有问题请在摇号前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备选企业核算不准确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六、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石台县公管项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63296887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原国税大楼三楼
招标人: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向荣 电 话:18956677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