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县漠沙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县漠沙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
2.3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
(2)采购预算:¥1,300,000.00元。
(3)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用户所指定交货地点)。
(5)本项目不分标段,需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在网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同时须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平办事处(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现场报名;
4.2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日09:00。
5.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
6、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华龙
电 话:1888772516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业中心A座10楼
驻新平办事处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
联 系 人:余健超、李发秋
电 话:18206763616、18687007407
传 真:0871—63929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