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烟龙政采【环宇】服务2018-008 -02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龙口市河口于家河入海口左岸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龙口市海岱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龙口市海岱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位于龙口市河口于家河入海口左岸,规划占地面积3.6公顷,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计划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一期工程总投资8700万元,出水水质近期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建设范围:从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出口敷设至污水厂的污水管道,配套的双回路电源(包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进出厂道路,厂区内工艺及配套设施,敷设出水管道至符合国家规定的海洋排放口处,设置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公开排水口。此次建设应考虑污水厂再生水设施及二期工程共用设施(如变配电室、提升泵房、鼓风机房、脱水车间等),需要建设再生水泵房及敷设再生水管到至264省道河口于家桥处,设计方案还应考虑以后根据国家及上级要求提高标准需要预留深度处理设施的预留位置。
运作模式:项目具体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由政府出资方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合作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含工程前期报告、审批手续等)、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和管理,并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政府按照《PPP项目合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覆盖海岱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包含工程前期报告、审批手续等)、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和管理等费用。
项目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26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山东省、龙口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三、有关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通过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和海岱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海岱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日期。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审小组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前一阶段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5日17时00分止,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加盖公章的纸质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2、售价:每套人民币:70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口市水务局
地址: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邮政编码:265700
联系人:钱生财
联系电话:0535-8778137 电子邮件:lkswjgjsk@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2号
邮政编码:265700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0535-8799550 电子邮件:yt8799550@163.com



